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利官方网站
工院字(2018)15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调动新利官方网站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努力钻研,不断取得更多的创新性成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地大校办〔2012〕65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18〕54号)等规定精神,结合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版)》。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次20000元。
(一)参评资格
1、我校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2018年12月31日前答辩)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申请可使用上一学年成果申报,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级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办理助学贷款,补齐差额)。
(二)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不良事件及损失者;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者;
8、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9、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住宿费者;
10、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审。
(四)学术基本条件
1、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成绩优良:
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期刊分类中公开发表T5(以CSCD收录为准)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期刊分类中T4(SCI/EI检索)级以上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或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有获奖证书)。
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均要求见刊(不含增刊);发明专利需取得专利最终证书;竞赛获奖须有证书。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80分以上,或GRE310分以上,或IELTS6.0分以上);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4、《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EJGE)期刊不予加分;在汤森路透官方网站公布的被警示SCI期刊目录中发表文章不予加分,详细参见《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371.htm。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纳入研究生奖励系统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不冲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成
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 焦玉勇
副组长: 陈飞 罗学东
成 员: 王亮清 窦斌 倪晓阳 江广长 章广成 吴益平 李雪平 蒋楠 卢春华 向先超
何华刚 周克清 董道军 周小勇
秘 书: 郭小玉
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监审委员会
组 长: 江广长
秘 书: 郭小玉
(二)评审程序
1、研究生自由申报,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2、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组成员依据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依据量化标准打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指标的120%确定答辩名单;
3、评审答辩:参评研究生采用答辩方式(5分钟陈述,3分钟答问);
4、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初选名单,监审委员会全程监督,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5、异议处理:若研究生有任何异议,均可向学院评审和监审委员会书面、实名申诉。
硕士研究生评定时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博士评定时只考虑学术成果。学业成绩总分为40分,学术科研成果类不设上限,可以累加。
(一)学业成绩算法
鉴于研究生学业课程设置的特殊性,同时也为了尽量体现所修课程的难易程度,将课程分为统考课程(非安全专业为VC++、弹塑性力学、数值分析及数理方程等四门课程; 安全专业为VC++、数理统计、多元统计分析、随机过程等四门课程)和非统考课程(除统考课程以外的课程)并在计算中各赋予权重系数0.2(权重说明:研究生应修学分规定为25个,其中统考课程为9个,其原始比重为9/25=0.36;非统考成绩为16个学分,其原始比重为16/25=0.64。统一调整权重为0.2)。根据调整后的权重,研究生课程成绩按下式进行计算分值:
特殊情况说明:
1、成绩计算不分学位课和选修课,统一按上式计算;
2、英语免修的同学及硕士专业英语,算成绩时不进行考虑,相应总学分中减去该课程学分。
(二)学术科研成果评定
五、其他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发放、管理和监督按《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如有调整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本办法自2018年9月执行,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附:《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
新利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量化表
类型 |
级别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学术科研 |
(一)学术成果 |
期刊论文 |
T1 |
优先 |
||
T2 |
40 |
|||||
T3 |
20 |
|||||
T4 |
12 |
|||||
T5(博士此项不加分) |
6 |
|||||
发明专利(专业领域) |
国际发明专利 |
20 |
||||
国家发明专利 |
12 |
|||||
实用新型专利(不累加,博士此项不加分) |
3 |
|||||
专著类 |
批准著作权登记 |
6 |
||||
(二)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与专业奖项 (创新实践竞赛为教育部、省部委主办) |
国家级 |
特等奖 |
40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2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6 |
|||||
省部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12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4 |
|||||
校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2 |
|||||
科技奖 |
国家级 |
优先-20 |
||||
省部级 |
40-12 |
|||||
综合素质 |
(三)综合评优类 (优秀研究生等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国家级 |
12 |
||
省部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1.5 |
|||||
校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1 |
|||||
(四)综合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12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3 |
|||||
省部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1.5 |
|||||
校级 |
特等奖或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或优胜奖 |
1 |
|||||
(五)学生工作 |
校级/院级 |
主席团/兼职辅导员 |
1.5 |
|||
副主席 |
1.4 |
|||||
部长/班长/支部书记 |
1.2 |
|||||
副部长/班委/支委 |
1 |
注:
1、总得分:学术科研大类可累计加分,实用新型专利除外;综合素质类每大项只取最高分计入一项;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取其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重复加分。所有参评成果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2、论文相关要求:
(1)按地大校办字【2014】33号关于印发期刊论文分类方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分类;
(2)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必须为已刊或待刊论文(待刊仅限高质量期刊提前在线刊登,以DOI号时间为准,需提供录用通知单和缴费凭证),EI检索须为核心检索,SCI、EI检索期刊必须提供检索报告才可按相应级别加分,时间截止至评定当年8月31日;
(3)增刊论文不加分,但如被SCI、EI检索(提供书面检索报告),参照T5期刊论文加分;
(4)发表国外期刊论文,(不含《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但未被SCI、EI检索的,参照T5期刊论文加分。
6、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且有获奖证书,由本人提出申请,评审委员会认定。
附件下载处: